国际物理学奥林匹克的英文全名是Intemational Physics Olympiad,缩写为IPh0。IPhO的宗旨是通过组织国际性中学生物理竞赛来“促进学校物理教育方面国际交流的发展”,以强调“物理学在一切科学技术和青年的普通教育中日益增长的重要性”。
IPhO的权威机构是赛期中由各国领队和教学领队(在我国也常译为副领队)组成的国际委员会,该委员会由主办国的一名代表任主席。在每届赛事开幕式后的第一次领队会上, 主办国的这位代表(通常是该届组委会的执行主席)在其座位上对着话筒发言时刻,便是本届国际委员会的诞生时刻,讲台上的那个席位也就自然地成了主席专座。
国际委员会有权对竞赛章程和考纲提出修改意见;有权对东道国准备的理论考题进行有限制的选择和对理论、实验考题及评分标准提出修改意见;有权确定竞赛结果的名次;有选定以后各届竞赛的主办国.委员会的决议按简单多数举手通过,各国领队和教学领队票权均等,不过至今尚未发现有哪一个代表队的这两票分别投在不同的“阵营”中。表决时赞成与反对票数相同时,主席票所在的一方获“胜”。这是主席仅有的一份权威,尽管其实施的概率微乎其微。
通常情况下,闭幕式之前的最后一次领队会议结束时,在掌声中本届国际委员会自动解散。
IPhO竞赛于每年6月底举办一次。由各会员国轮流主办。竞赛分两天进行。第一天进行3道理论计算题竞赛,另一天的竞赛内容是1—2道实验题。每一会员国可选派5名高中学生或技术学校学生参加竞赛。参赛代表队要有2名团长,2名团长是国际委员会的成员,条件是能胜任解答赛题,能参加竞赛试卷的讨论和评分工作,并能通晓一种IPhO的工作语言。IPhO的工作语言是英文、法文、德文和俄文。
评奖标准是以参赛者前三名的平均分数计为100%,参赛者达90%以上者为一等奖,78—90%者为二等奖,65—78%者为三等奖,同时发给证书。50—65%者给予表扬奖,不满50%者发给参赛证明。
随着参赛国越来越多,两届赛事之间需要协调和处理的事务也越来越多。为了适应这种情况,1983年在罗马尼亚举行的第14届竞赛期间,原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GunlerIJnd博士提议建立常设性的“国际物理奥林匹克秘书处”。此提议即被采纳,旋即推选波兰科学院的WaldemarGorzkowski(高日科夫斯基)博士为秘书,任期5年。高氏当选后,为Iph0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从第14届的16个参赛国扩大到第28届的55个参赛国,在一定程度上应归功于高氏的个人努力。为了分担秘书的一部分工作,后又增设副秘书一人。IPhO的秘书均有职无薪,无论秘书长还是副秘书长,而且在每届国际委员会中除非他们兼任本国领队或教学领队,否则不能成为一名普通的委员。
Ipho经过近50年的成功举办,其国际声望越来越高,它的作用已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和 欧洲物理学会(EPS)所肯定。鉴于Ipho在促进物理教育进步和推动国际交流上所取得的成绩,国际物理教育委员会(1CPE)于1991年10月向IPhO颁发了永久性的铜质奖章,轮流由举办国保存。
ICPE向IPHO(国际物理学奥林匹克机构)颁发的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