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实验考试、命题的若干规定(2005年)

发布日期:2005-12-22    浏览次数:

为了使更多的地区、更多的优秀学生的物理实验水平和素养有较大的提高,为了让更多的优秀学生有机会参加实验培训,为了使复赛实验考试更加公正、公平,增加透明度,特制定以下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竞赛委员会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定组织本省有关复赛实验的活动.

一、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委会)组织编写的《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实验指导书》(以下简称指导书)中的:34个实验是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实验考试的内容范围.各省竞赛委员会要会同本省有关专家和高等学校结合本省实际情况,从这34个实验中确定全部或一部分实验,作为本省复赛实验考试的范围.确定的实验数不得少于20个,其中必须包括实验一“实验误差”、实验十一“学会使用数字万用表”、实验十二“制流和分压电路”、实验十八“学会使用示波器”这四个基本实验.有的实验中含有“设计实验”,这部分实验要求属于决赛的实验考试要求,复赛实验考试不涉及这部分实验.本省确定的复赛实验考试内容范围必须向本省准备参加物理竞赛的全体考生公布,公布的时间不得晚于复赛考试前六个月.各省的复赛实验试题必须从本省公布的实验中选定.

二、各省的竞赛委员会要在省物理学会的领导下与本省有关高校协商设立物理竞赛实验培训点和组织本省的实验培训工作.培训点可设在省、市两级的高等学校.培训点要根据《指导书》的要求对学生进行培训,着眼于提高学生的实验水平和实验素养.

三、各省要建立本省物理竞赛复赛实验命题小组.命题小组由2~4位物理实验业务水平较高、教学经验比较丰富、作风正派的高等学校教师组成.命题小组的成员在当年不得参加复赛前的任何物理竞赛实验的辅导和培训工作,并且他们的身份是保密的.省竞赛委员会要与命题小组一起研究确定本省复赛实验考场所在的高校.确定为实验考场的高校,应具有能解决本省公布的所有实验所需的器材和实验室条件.为了有利于考试的公平性,被指定为实验考场的高校在复赛实验考试前最好不安排与物理竞赛有关的实验培训任务.如果省竞赛委员会因这种或那种原因难以做到上述要求,而对考场所在的高校,在复赛实验考试前也安排了物理竞赛实验培训任务,则应作出相应的细致规定,防止因考场和培训设在同一所高校而可能带来的某些不良影响,以确保实验考试的公正与公平.请各省竞赛委员会结合本省的实际情况自己决定.各省公布的复赛实验考试内容的范围、确定为复赛实验考场的高校,都要报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办公室备案。

四、复赛实验命题小组的主要任务

  1. 从本省公布的“复赛实验考试内容范围”中选定两个实验作为本省复赛实验考题的内容.各省都必须公布的四个“基本实验”不单独做为实验考试题目,这四个基本实验内容的考查将体现在其他有关实验之中.

  2. 根据选定作为试题内容的两个实验和《指导书》对这两个实验的要求,编制本省复赛实验考试的试卷,试卷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实验名称.作为考题的实验名称可以与《指导书》中的该实验名称相同,亦可在行文上作些修改,使之符合试题的语气.

    2. 实验要求和实验内容.

    3. 实验所用的器材名称和必要的仪器描述.

      复赛实验考试的要求,实验原理、实验内容,所用的器材都不得超出《指导书》中关于该实验的规定.

  3. 制定复赛实验考试评分标准.

    复赛实验根据考生的书面答卷进行评分,要求考生写在卷面的内容应在“实验要求和考试内容”中向考生交待清楚.

  4. 准备实验器材、保证器材的完好性能.

  5. 组织阅卷、评分、查分工作.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常务委员会2005年12月22日